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鹿邑县人民医院住院及陪护须知

发布日期:2020-11-23 作者:admin 来源:鹿邑县人民医院 字号调整:|| 阅读次数:52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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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最新《河南省完成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首轮督查》通知,按照周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》及鹿邑县卫健委疫情防控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疫情防控工作,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,最大限度降低院内感染发生风险,全面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”的总体防控政策,加强住院患者管理,落实陪护制度,保证医疗救治工作有序开展,保障患者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鹿邑县人民医院实施多项防范措施,请来院患者遵守执行,感谢您的理解和积极配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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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住院患者持健康码绿码,如实告知医务人员14天内是否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、居住史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,进行流行病学调查、健康监测后办理住院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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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患者住院期间谢绝探视,提倡亲属朋友通过电话、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无接触探视。

3.倡导住院无陪护,因病情需要确需陪护的患者,应当根据医嘱,按照相关流程开具陪护证;陪护人员要确保14天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,并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、流行病学调查、健康监测,符合陪护人员要求的,凭身份证复印件办理陪护证,遵守陪护管理规定。

4.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由管床医生开具医嘱,在本病区核酸采集点完成核酸标本采集。